仍然要寫,得人驚香港思想

原本已不打算再理此事,但在沖涼時仍然在為這件事感到懊惱,所以決定唔可以畀一班思想極度可怕的人佔據言論,要在這裡一次過打出自己的想法。

其實對於此事,叫我感到可怕的要素有很多,我逐一列點︰

1.所謂的「苦主」口口聲聲說要為免再有受害者所以才會有如此行動,但是我唔明白點解所謂的「為人民造福」的行動需要將人家的電話、電郵及背景等資料公諸於世。究竟係報復心態要發洩心頭憤定係為人民造福,自己知。

然後那些口口聲聲話同情苦主的人,話你唔係受害者梗係咁講的人,我真心覺得好笑,你結婚時就算請夏永康來影,佢都一樣有機會撻Q影唔到你滿意。意思即係既然咁重要,一來你就唔好那西,做到確保成件事work令自己放心;二來影相結婚相呢d 咁繁忙咁多野影的隨意相裏面,你要穩陣capture哂所有野,唔該唔好只搵一個來影相,呢d 係common sense,我相信係。

2.香港所謂的「消費者至上」的心態已經去到一個可怕的地步。原來之前趙燕萍事件仍然未有叫大家汲取教訓,仍然係本著我畀左錢你做唔好你就死畀我睇的地步。再諗返,我諗響餐廳度食十幾蚊一碗麵因為侍應做錯一樣野而鬧到人狗血淋頭的情境,係咪香港獨有?

「消費者至上」就令到大家覺得可以公開一個人的身份聯絡方法,真係可怕。更可笑的是有人堅持咁樣同openrice冇分別,佢地一樣打開門做生意。係呀,你自己都識講打開門做生意,餐廳舖頭任何有組織的「店舖」概念的單位都叫做打開門做你生意,但做freelance的好多都係閂埋門做生意,由人介紹或者只係ad hoc 的,個人資料任何時候都係冇必要畀全世界人知。你有權公開事件再作批評,但冇權將人地資料電話學校背景公諸於世,再作vigilante利用人地身份行私刑。

諗返其實而家咁多顧客都咁恐怖,各「service provider」其實也要自保,不如搞個openrice 咁o既archive式網頁,等d 各freelance 又好乜野都好,將一d 難頂顧客資料公開,集合各難頂customers資料,畀人評級。但最緊要係一定要有相同電話再加上資料背景,唔係其他freelance 或舖頭認唔到佢唔可以唔做佢生意架!

做個freelance o既人都知有d 客幾難頂啦,多多要求,當你生神仙,影結婚相為例,以為你一個人帶十萬樣架生,又要影外景又要影室內又唔同人講明,結婚咁重要,你影唔到我滿意o既我未鬧爆你爆你大獲要全世界人替我可憐!

係咪要咁?

3.睇人仆街,或者即係食生花呢d 野都係大家而家最鍾意響網上做o既野,但呢d 私刑公審存在著一個最大問題就係事主個版本究竟同真實版本其實可以有好大分別。

究竟有幾多人真係用心諗過呢d事?呢d 所謂苦主故事,佢講o既版本同成件事o既版本有幾成真係故事幾多成,大家知幾多?佢淨係話人地態度唔好但佢自己態度其實又係點?

要引大家食生花去一齊討伐一個人,真係唔係難事。

若然只係一個稍有良知及稍有知識水平及腦袋的,我真係諗唔到點解會用一d 咁樣o既手法去所謂為人民服務等人唔好再搵佢影結婚相;亦諗唔到點解會有人唔質疑點解苦主只係post 幾張相而唔將成個album公諸於世等大家認真客觀咁去狠評呢位咁差o既攝影師。以偏概全,再引導大家去可憐苦主,將人地身份公開再搞大件事,呢d 同唱衰冇分別。

4. 係,唱衰,最叫人可怕的是一班人可以如此積極去「唱衰」另一個人。唱衰一直在媒體裏都是八婆或潑婦及師奶的專利,是典型的stereotype。你諗返tvb 劇集d 八婆師奶講「你咁樣我要唱衰你呀」果時個黑人憎嘴臉,真係好討厭。

在舊年代唱衰係,以訛傳訛威力已經大得不得了,到今日網絡時代要唱衰一個人真係話都冇咁易,最得人驚係以前都真係唱衰人o者,而家搞到係你要將人地身份電話背景公開,要搞到全世界人都知呢件事為止,等果個人畀人響討論區拎祖宗十八代出來品評然後畀人打電話騷擾收email騷擾奚落,最毒真係婦人心。

最後要加返,我絕對唔係要撐邊個要幫邊個,只係根本成件事個出發點已有問題,你要公開件事,唔係咁樣公開的。人地再錯,唔代表你可以用網上暴力的。以暴易暴然後向全世界講自己好可憐呀,又叫人點同情你?


One Response to “仍然要寫,得人驚香港思想”

  1. 同意… 的確係好crazy..
    大家同心協力咁將網絡世界變成一個危險地方, 令我地更難去信人, 更難咁係”真實”世界同人相處 (我” ” 住係因為我認為internet 都係真實世界)

Leave a Reply

XHTML: You can use these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