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陳Damon / About Damon Chan

陳大文或陳Damon生在屯門,長在屯門,大學年代往九龍塘,Post-grad 年代在奧斯陸。

陳大文喜歡很多東西,亦不喜歡很多東西,有人標籤這類人為憤世疾俗,亦有人認為這些人多多口水,意見多多,有破壞多過建設。

陳大文做了廿多年人,從來對政治一向不熱衷,但近年香港政治的反智、墮落程度終於令陳大文忍不住變得極度激動,被香港的前途牽著情緒走。同時突然被人標籤為八十後,更被家人稱為長毛。

陳大文與音樂結上不解緣,家姐們愛聽Brit Pop,因而由細聽Brit Pop大。由Blur到Suede 到Radiohead到Oasis 到Rialto,還記得那個年代有線電視的音樂頻道不斷播音樂錄像,都是好時光。同時受Jason Donovan 同Kylie Minogue 的poppy tunes 洗禮,因為大家姐是粉絲。細細個自己開始掏錢買音樂,放棄扭蛋Figures年代,從此每星期花零用錢買CD。當時鍾意聽華星的楊千嬅陳奕迅,那時期有好聽AMK粉紅A古巨基莫文蔚黃耀明陳綺貞恭碩良戴佩妮江美琪陳珊妮彭羚彭海彭甚至林海峰。

還記得當時一月出兩三次旺角尖沙咀狂唱片舖,與舊友好湯米到HMV 買唱片,真的十幾廿年前。又記得中學旅行拿MD 拿Diskman聽歌的年代,記得一年尤其扮野要帶The Beatles彭羚【一枝花】及楊千嬅【夏天的故事】聽。年少時誰人都是那麼扮野需要身份認同。那年頭對音樂的飢渴尤如對知識的飢渴,買唱片睇音樂網站,Pitchfork 到Q或NME,誓要成為耳聽八方的音樂Geek。

陳大文持續修行十多年,終於成為一個至少乜都聽過的音樂人。同時感到其實味覺享受與聽覺享受是一樣的,聽過太多傑作,漸漸愈來愈奄尖,難以滿足。不過,人生不能從新開始,唯有繼續對音樂多多要求,所以成為別人眼中扮哂野的所謂樂評人。

陳大文細細個就鍾意評乜評物,早期個人網站已寫音樂評論,然後加入香港網站的遺物Sonus一份子,亦寫音樂評論。然後再過幾年,搞了一個3C音樂的中文音樂評論網,樂壇從此多事,陳大文都多多事做。成為南方都市報音樂獎評委,幫大陸網站搜狐寫稿,幫南方都市報寫稿,但係寫了咁多次從未收過稿費,唔關人家事,都有關,但最主要係陳大文冇大陸戶口。然後陳大文又開始幫明報寫稿,又幫信報寫稿,同時幫馬來西亞雜誌寫稿。

早期陳大文其實早已被認定係怪小朋友,鍾意睇漫畫買漫畫,更鍾意畫畫。怪人當然不用枱畫畫,陳大文自由鍾意扒響度畫畫,日日被家人圍攻對雙眼唔好呀,但最後仍然發覺陳大文只係鍾意扒響度畫畫。細個以為畫畫即係Design,曾經低能以為自己想讀Design,最後好彩入不到Design,入了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即係做人家口中的好有創意的薛凱琪師弟。

陳大文不知從何時開始迷上北歐音樂,最後更真係走左去挪威做交換生,做完交換生又以為自己係挪威人走埋過去讀Master。然後讀Media Studies 一科同創意媒體唔太關係的科目,再九唔搭八將論文題目定為挪威音樂與挪威身份認同。証明呢個人真係傻左。呢個階段陳大文開始迷上電視劇,主打英國電視劇,對電視劇的飢渴有如小時對音樂的一樣,開始不斷搜羅不同電視劇睇。睇【輪流轉】痛恨香港電視劇的倒退。睇英國電視劇體會電視制作亦可以是很有原則的藝術創作,不一定要像美劇一樣格式化。

搞了三年陳大文終於讀完,有人覺得陳大文梳乎過左挪威又吃又喝,其實經歴人生最艱難階段,因為陳大文要同老豆講再見,從此不見。

情況戲劇化同傷感過所有電影情節。

讀完書,人又老錢又冇,又發現跟香港越來越唔投契,陳大文開始又要走下一段路,所以刻意在此寫上一個短短的個人簡介。


5 Responses to “有關陳Damon / About Damon Chan”

  1. Hi Damon, 我是AXN的公關。知道你對英、美劇十分感興趣。其實我們的電視頻道經常會與英美同步播放劇集,亦有大熱猛片如Sherlock等,有些第一手資料希望可以寄給你參巧。不知你能否留個電郵方便聯絡?我的電郵是dennis@madison.asia 

  2. Hello Damon,

    我是HBO的公關。看過你寫過不少外國劇的影評,當中亦曾包括HBO的劇集GIRLS,我們有更多精彩劇集的資料可以給你作參考,希望你可以留下電郵等聯絡方法以作聯絡之用。我的電郵是 juliaw@newell.com,謝謝。

  3. Anonymous

    大部份認同貴文 ‘英國乞人憎icon可貴幽里默’. 但有一句話想嘔. 言論自由一大宗旨是任何人有取笑別人的權利. Oh, come on. ‘取笑別人的權利’ 這是什麽屁話. 彷彿等同人權, 自由, 民主, 法治 -普世價值.?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 何解取笑別人要同權利發生關係. 那麼任何人有無 ‘不文明’ 的權利? 有無自私自利的權利? 有無 ‘無禮貌’ 的權利 ? 有無……….. 的權利? 這是一個什麼世界? ‘取笑別人’ 好像是一種價值, 神聖不可侵犯, 什麼都是權利, 這應叫權利主義嗎? 不敢苟同.

  4. Hi!

    文章太短不能深入討論,難怪會令你覺得是屁話。「取笑別人」是建基於言論自由是人權的基礎的。而什麼是人權?其實言論自由算不算是人與生俱來的「人權」?這些當然亦是有灰色地帶,這些關乎價值與觀點的問題是怎樣都說不清的。

    而「言論自由」當然不是沒有底線,言論自由建基於「容忍TOLERANCE」的,而抵觸言論自由的東西亦有不少,如Hate Speech(引發仇恨及暴力)的言論、defamation、歧視(任何言論建基於一個人的宗教、種族、客觀外形等等等)……

    文章所提及的「取笑別人的權利」就是建基於這個基礎下,因為有太多人濫用「I feel offended」而去限制別人的言論,但究竟那些言論又是否真的這麼具威脅性?會否引發暴力或引起族群的仇恨?這些都是很複雜的話題,言論自由是很抽象的話題,所以要討論通常要從法律途徑,從人權法到案例去討論才能客觀具體討論。

    至於你舉例的有禮無禮,就正正是落入灰色地帶的東西,何為有禮無禮?這些每人尺道不一樣的東西,如果應用在言論自由上,你就可想而知對言論自由有多大的壓力了。

    講得或者不清楚,急忙打的,可以再討論,謝謝認真閱讀本人的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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