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下呀呀下,倫敦

倫敦從來都是我又愛又恨的城市。愛在其文化的豐富及複雜,它的文化建基於文化間的衝突及不協調,倫敦人的愛辯不妥協性格又是使這些衝突能成立的地方。這些都是使英國或是倫敦的文化層面可以那麼有趣罷。恨在於其過份繁忙缺乏應有的人情味吧。我三年沒來倫敦,這次第三度短暫停留讓我的腦海真的變了海洋一樣在蕩漾,很複雜,那裏流這裡衝向哪裏走。

上一次來倫敦是跟爸媽及大家姐來。短短不足四年發覺倫敦已改變不少,尤其是Piccadilly Circus,大型HMV 及Virgin原來已消失了。確實,人都消失了,我不禁在回憶倒帶,那些地方我們幹過什麼那個地方我們怎樣走過。人還不過是城市的一部份,人會幻滅城市難以幻滅。我們的回憶黏在城市上,不如說城市是沿著我們的生命線地在四方百面地發展成長活著的罷。

在倫敦短留根本看不到什麼,看到一大群人在Oxford Street跑呀跑,其實很有趣,就像在香港Nathen Road 旺角一段跑一樣,那種對抗街道本身角色的含義很強。看得我不禁咧起嘴笑。

回到奧斯陸心情又是不一樣,變幻原是永恒嗎,我不覺得變幻原是永恒,永恒的就只有永恒這詞語,變幻是人生,像馬路紅綠燈一樣,你久不久便要碰上一個吧。我站在這個馬路口,我想到的是這個世界原本就是用來作破壞的,建立,deconstruct,或是collapse,或是重組,這些都是這世界,或者是我自己不斷經歷過程。

有些東西是沿著路軌走的,不過不知為什麼這個站要提早到達。我不知道提早發出訊號的意義何在,我邊廂就只有感到悲傷。就像是海,大海是變幻的始源,我討厭水,這是Erlend Loe教我的。我討厭水。保持,保持的就只有俗套路軌上的過程罷了。我討厭水。這個世界的磁場總讓水在翻在倒,可以讓它安靜一點嗎?我不明白。剛剛手上的水才平靜過來,為何又要那麼快迫我倒瀉?可知道我的手是這麼震。


愛丁堡遊蘇之三【薯條最好吃】

關於食物,英國食物從來都是被其他國家恥笑對像,只懂一味炸炸炸,只懂fish and chips,that’s it。普遍餐廳質素都不好又是另一印象,除非好好地畀一舊錢正正常常去一個佈置良好的餐廳吧。確實,在Edinburgh裏畀錢吃的東西都難以稱得上好食,尤其係大多數「食肆」都是餐廳與洒吧的結合,食物難以兼顧也正常吧。

食物內容則都係圍繞薯條,chips chips chips,無論你點burger乜野都好,通常都走唔開chips 。對香港人來說其實幾大獲,因為不習慣「熱氣」食物O既我地真係好易喉嚨痛。不過咁,雖然通常食物一般,chips 來說brits真是專家,話說在一間就正在的酒吧餐廳Tron吃一個超抵下午茶Burger chips 加一杯啤酒也只不過三磅,真係平到冇朋友,亦因為咁個Burger 都真係好難食。不過咁,包再難食個薯條都真係都可以外脆內軟,十分有口感的薯條,好味。

在離別時我們亦到了舊城中心的一間意大利餐廳用餐,委實不貴,加埋甜品,大概也只是十五英磅內,晚餐價來說真是十分便宜了。食物味道亦好唔錯,算係眾多餐出外用饍中的最美味了。

不過講到真正蘇格蘭食物,當然唔可以唔提Haggis。

節錄wiki

“Haggis is a dish containing sheep’s ‘pluck’ (heart, liver and lungs), minced with onion, oatmeal, suet, spices, and salt, mixed with stock, and traditionally simmered in the animal’s stomach for approximately three hours. Most modern commercial haggis is prepared in a casing rather than an actual stomach.”

簡單來講Haggis就係一個好nasty的食物,用羊的內臟配蔬菜做成。Seidi盡「地主」之宜亦特別為我地準備呢道傳統食物,唔,食落去冇想像中重口味,不是美味亦不是難食,或者我相信是有辦法令佢更好味吧。

好,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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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丁堡遊蘇之二【愛舊迎新】

陳腔濫調去介紹愛丁堡就一定是新城與舊城的對比吧。哈,有時也難免陳腔濫調吧,對我而言我不會用對比形容新都市與舊城的關係,我覺得它們是友好關係多於要對比吧,因為愛丁堡為什麼那麼美麗那麼特別,就是因為你可在此看到Harry Potter故事裏的城堡建築甚至打扮到服裝與氣氛,那種在舊有的東西上不斷擴展推陳,使新的建立在舊的而不產生矛盾與衝突,這便是微妙之處吧。蘇格蘭人格外用心努力地保護他們的歷史文化產物,那你便可知他們多麼愛護他們的國家,他們的歷史與文化吧。

提起Harry Potter,或者你早有所聞其作者J. K. Rowling在Edinburgh寫Harry Potter時因為屋企暖氣壞了而又冇錢整而日日走去一間叫The Elephant House市中心的Cafe日日寫Harry Potter。而家The Elephant House已成為遊客必到勝地,我就興趣不大,Cafe由意大利人開設,有pizza 等等東西吃,入面則一貫陳舊cafe格局,最正除了是其窗外的城堡景色外,可能就係Seidi所講女廁裏面個廁所係有HArry Potter人物的樣的,哈。

相片取自flickr user pitty107

噢,明天便是情人節,不只情人節,很厭倦一切節日。不過咁,為求應節,突然想到在Royal Mile的Heart of Midlothian。Heart of Midlothian的歷史要追溯到十五世紀,當時 Old Tolbooth,即時當時的法庭便在當地。而Heart of Midlothian便正正是當時犯人執刑之地。發展到今時今日Heart of Midlothian已成為社區內其中一個標誌甚至是地標。據聞Locals從不會踩這個心,因為一踩就會搵唔到你的真愛咁話。取之代之源自歷史向心心吐痰以表示對犯人的鄙視,現今流傳的民間智慧則是說向它吐痰就會為你帶來好運。

所以盞鬼的本地人經過時都會刻意作狀卡吐一聲吐出痰向遊客表示︰係呀,係堅架。所以呢個心心應該係會世界最污糟的心心啦我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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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橙與那及那些血

我不喜歡吃橙,從來都不喜歡。或者不只是橙,或者我一向不是生果之友。記得就算到初中時老爸還是強迫我每天要吃一個生果,有時是橙,有時是蘋果。但多數橙。記得那時候還未上網上得那麼狂,反而是夜晚忙做功課同睇宣傳易後的電視劇,有時就是潛意識不願意下把吃生果的動作忘了。而為了不讓老爸牢騷,我就通常都會將生果放到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第二日才了結生果。

想起往事,往事己多久遠了,人已大人已老人已走遠了。怎知道過了人生一部份我終於喜歡吃橙。但不是普通的橙,而是意大利聞名已久的血橙。

喜歡試新東西也許都是老爸遺傳的,我在超市看見血橙,就毫不猶疑買了。怎知驚喜地比一般橙更平。在挪威吃個橙,一般已要十元港幣了。所以早已不會買一般橙。

好,又回正題,這個血橙讓我喜歡的地方是在它還未太熟時,它竟然有橙的甜與及西柚的酸。這是一個很奇妙很弔詭的配搭,不是嗎。從來我不喜歡橙是因為不喜歡它的甜,可能受它太多副產品影響吧,覺得太甜,如果真係有上帝的話,佢一定響整橙時落多左糖。但血橙則冇呢個問題,甜中帶酸,好好味。當佢熟時又酸味則減退,甜味多了,但仍然有一陣淡淡的酸。一個橙何以那麼特別,就只是全賴這一滴血吧。


挪威有STarbucks

很忙很忙,整個一月過了不一樣的生活,生活節奏不同了,突然有失去生活的感覺。何謂生活,不同你在餐廳問人呢個有咩肉呢個係咩來的問題。我只覺得生活感有點迷失了,所以很想寫東西畫東西,是讓我覺得我還在生活的其中一個証明。

生活有時就是那種像是老鼠走的輪子那樣,不斷跑,都是重覆沒盡頭,也明顯不是親愛的老鼠最享受的遊戲。現在感覺就是重新踏上這個輪子,有點不真實,不習慣,但又是要不停的跑。好忙呀喂。

言歸正傳,Starbucks登陸挪威了。在挪威其中一個讓人感到奇怪的是他們有很多快餐連鎖店,但就是不多咖啡連鎖⋯印象中僅有Wayne Coffee。香港人親愛的Starbucks去了哪?來了來了,讀報知道他們來了。雖說二零一四年前才會進軍挪威,怎知鄰居基督徒回到家便手拿一在街拿到的Starbucks sample,問我要唔要,他不喜歡凍咖啡。我當然要了。

Starbucks宣傳活動那麼快展開了。我也很久沒飲latte,在挪威都只飲齋啡,亦即黑咖啡,香濃醒神,突然飲平時一般不喜歡飲Latte也忽然覺得它可愛了。

對Starbucks入侵挪威其實感覺複雜,但寫到呢度又要去做野,希望快D有時間寫完Edinburgh跟Gothenburg的記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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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丁堡遊蘇之零【我愛丁堡】

一下子來得太快,日夜期待的Edinburgh及Gothenburg的大旅程一下子便結束了,旅行的意義嗎,那些期待過的都會變成歷史,然後我們又在心中裁種著下一個的期待,等待下一個令你心跳得特別快的歷程嗎。旅行還是一朝了太過少,有時覺得旅行所作出的興奮其實會像尼古丁一樣殘留在你的身體,形成另一個永不能修補的洞嗎。

回到奧斯陸言個靜及貴的城市,我真的懷念著愛登堡了,當然,人物時間地點,還有那幾個不知什麼時候會再遇見的朋友吧。

在愛登堡感覺有點像回到香港,一樣的繁忙,卻沒香港那樣人多;某些道路細節當然億起了香港的道路了。那些食肆餐廳及咖啡都比較充滿者人的氣味,比起奧斯陸的冷感就很不同了。城堡製造的獨突古堡式城市面貌嗎,基本上像置身於一個大型電影佈境一樣,噢,就是很可愛的一個城市,Edinburgh的回顧現在開始,你或可先看本人在flickr的相簿


又到聖誕,噢,奥斯陸的挪式聖誕

臨近聖誕,在奧斯陸學生村裏頭流露的非是節日氣氛,而是一貫假日前夕的死寂。International Students都不急急忙忙回家過聖誕,本地學生則走得晚一點,通常在二十日左右才回家。剩下的,就只有好似本人的外國學生留在Oslo過聖誕了。

一到冬天雪地處處,你說白色聖誕氣氛特別好嗎,我又不太覺得,是這樣嗎,可能聖誕從來對小弟來說是一個hustle多於真正重要的節日,雖然你問我邊個節日重要我都可能答唔出,咦,都唔係,可能農曆新年真係比較重要啦。當然,同香港一樣,聖誕都係一個商家活動,各式各樣的東東都會推出聖誕版本促銷,汽水啤洒你講得出的東西都有聖誕版本。

至於我呢D死守學生村的學生,一直睇住鄰居搬出搬入的興替,呢個學期來了加拿大女生安娜終於是一個正常又愛交際的女生,佢來時大家開了個Party,佢走時我們亦來個Party送佢返屋企。Party沒甚特別,來不開飲洒播音樂。不過安娜未走之前,已來了另一個法國黑人女生瑪嘉烈,亦似是一個好人。同層挪威人口無禁忌喜歡玩弄歧視爛gag,昨天便來了個十分長加認真加十分不適合Party場合的討論,甚麼nigger冒犯定不冒犯,我覺得對我來說是having a laugh,只要知道甚麼場合說什麼笑話,其實甚麼玩笑也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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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派對提早收工係因為有一D住在學生宿舍的學生竟然十二點就投訴我地太嘈,真係冇得頂。同層一向火爆愛挑掦的基督徒當然嬲到震,話基本上星期六開PARTY嘈係人之常情,你唔好覺得自己睡眠緊要去殺人地十幾廿人的快樂,人人都會容忍星期六的噪音,只要諗諗他日當你開party 時人地都係咁忍你就得。我諗,其實呢個mentality其實好係反映到挪威人的一些公平想法,沒有文明規定,但公道自在人心果隻,是社會下私底下的約定俗成。確實,學生哥星期六十二點走去投訴人的Killjoy,理應係要揪出去毆打的。

派對過後通常都會特別累,唔係因為玩得累,而係夜訓後睡眠一定有影響,四五點訓依然七八點起身,今日如是,整日都呆呆滯滯不淸醒。好,歐洲風雪繼續,只希望一月五日時雪已停,可以順利去到Edinburgh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