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帶來的羞愧Skam

由「雨傘運動」開始,「世代之爭」此論述進入香港主流,八十後九十後或最近的「廢青」,都屬香港媒體有組織地簡化與醜化年輕一代的label。分世代不只香港會做,由baby boomer到Generation X,Y或Z,又或是泛支現今年輕成年人的millennial,外國一様流行,只是這些稱號都沒有被媒體渲染,用法中性,學術文章到主流媒體都照用。經典Teenage Drama劇集Skins正是反叛Millennial的最佳寫照,此劇今年踏入十週年,標誌著像微著問題天天都多,所以天天瘋狂派對濫藥飲酒的歐美年輕人「Skins」一代已經逐漸遠離我們,青春不再。

新一代的年輕人即所謂的Z 世代明顯處於一個不同的局面,豐裕穩定的家庭環境與不明朗的政治局勢及愈縮愈少社會資源形成強型的矛盾,便是當代在白人家庭成長的歐美年輕人的基本背景。這十年還未有一套Teenage Drama及Skins劃時代及震撼,但兩年前在挪威意外地大紅的Skam,在這兩年間紅遍整個北歐到全世界,被拿來與Skins比較,則至少反映出部份當代年輕人的面貌。

挪威富有新一代,羞愧源於太幸福

Skam 在挪威文即是Shame羞恥的意思,電視劇以「羞愧」作題不無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年輕一代常被詬病「太幸福」,不進取。劇集挪用這一代莫須有的「羞愧」,巧妙地用來講述這班如何在富裕環境成長下的新一代,在享樂主義大前提下,面對成長路上各方面的心理挑戰——這些挑戰常被成年人刻意忽略,但那個青年未經歴過?年輕人㦬患精神病的數字在歐美持續增加,證明這些成長問題絕不可看輕。劇集主線雖還離不開情情愛愛,但當中以額外平實及直接的敘事手法,具說教意味的劇情來探討更大如同性戀、家庭問題、心理問題等的議題,都是贏取觀眾的原因。

不能不提此劇充分利用multiplatform 多媒體平台來讓年輕人更投入劇集亦是賣點之一。製作此劇的挪威電視台NRK P3為這些角色開啟他們的社交網絡戶口,並實時在社交網絡發佈劇集最新的片段及各各人的訊息談話內容。

Skam 剛播完三季,2016年最多人用的新生嬰兒名字統計數字剛公佈,順理成章是Skam第二季的男主角William與女主角Nora的名字,便知此劇在挪威多受歡迎。美國娛樂圈巨人Simon Fuller亦已買下版權會將Skam 拍成美劇,我們來年便可以見證這卷北歐年輕風會否成功征服歐美市場。

年輕就要有前途?

Skam外,挪威國營電視台NRK有關當代年輕成年人的電視劇Ung og Lovende亦異曲同功,刻劃了當代挪威年輕人的面貌。挪威是世界上其中一最富有國家,石油為國家帶來大量財富,普遍挪威家庭都屬中產生活水平,加上社會福利與保障優良,基本生活所需無所憂的新一代面對的通常都是像Skam出現的「第一世界First World Problems」,是思考存生存與人生意義的心靈掙扎。

Ung og Lovende(Young and Promising),便是講述三個年輕女性追逐她們藝術夢想的故事。此劇的題目與Skam同樣有趣,因為三個主角才華都不怎樣耀眼,她們的事業與人生都不怎樣promising——故事主線與Skam 亦一樣平平無奇。或者,劇集就是要問一個問題,年輕人,是不是就一定要背負著要成功,要有前途的包袱?

平庸的我們在平淡生活靜靜地追逐真我或者就是這一代年輕一輩的共同特性,而將其平板地敘述亦諷刺地成為我們最擁戴最受落的娛樂文化內容。羞愧?

原文刊於明報2017年3月沙發薯


問答節目網上的新生命

英國對quiz show問答節目特別着迷,由日間到晚間電視都充斥着不同的問答節目,如香港經典的《百萬富翁》及《一筆Out消》亦都是來自英國。有趣地,全多得社交網絡如Twitter或Instagram,這幾年問答節目的受歡迎程度有增無減。大家可即時上載分享精彩場面,令它們的壽命不再局限在電視︰無數爆笑或震驚的短片繼而產生,再衍生無窮不盡的meme或再創作,證明這就是問答節目的新黃金年代——長籌節目University Challenge就是最佳證明。

始播於1962年,University Challenge 是英國電視文化不可或缺之一。由資深記者Jeremy Paxman 主持,University Challenge 就像是港台小學生常識問答比賽的大學原版,基本上就是各英國大學院校派出不同參賽團隊參與的年度問答循環賽。不同香港小學版被放在冷淸的週末淸晨播放,University Challenge在BBC 2 晚上黃金時段播出,早成英國家庭餸飯必備之選。問題的艱辛及專門往往是觀眾投入的原因,電視前的你能答對一題所獲的滿足感基本上可令你滿足一晚。不過,年輕觀眾的目光卻不在問題上,而是參賽者的外形打扮行為舉止。

問答節目參賽者,越怪越愛

University Challenge 近年已成年輕人的搜奇節目,在一眾通常書生打扮的參賽者中稍有不同的,通常都會在Twitter 上被廣傳取笑。剛在月中播放的本季決賽成最近英國電視界的盛事,全因「星級」參賽者Eric Monkman有份出賽。代表Cambridge Wolfson 的隊長Eric Monkman來自加拿大,早在上年九月首次出賽後便即時而成為網絡紅人,專屬他的hashtag如流星雨般誕生,如#Monkmania就是他的流行見證。

作為隊中搶答王的他基本上解答大部份問題,每次搶答按鐘後他都以肉緊的表情,中氣十足字正腔圓地用其加拿大口音鏗鏘地說出答案——這就是他受歡迎的原因︰三分外形(有人形容他像「獨男版」Matt Damon),四分是他充滿能量的答題技巧,三分出色表現。

這幾個月間他的人氣隨著他在更多比賽中出現而持續增長,網友不只在Youtube 上把他的片段remix 挪用,更為他的片段剪輯,不少短片都有數十萬點撃率。他在網絡的受歡迎程度亦令新聞報紙爭相報導,最近更上了英國的The One Show(像是英國的「東張西望」),比起不少明星歌手引起更多話題。

最蠢答案被廣傳恥笑

英國問答節目實在太多,除了University Challenge 外,Pointless 亦是經常「上報」及在社交網絡被廣傳的節目。Pointless 的節目形式頗反傳統,你不只要答對問題,而是要答最偏門最少人知道的答案,越少越高分。由於參賽要打孖上,所以參賽者都是情侶或好友,加上需與主持有不少交流對答,節目通常有很好的火花,比一般嚴肅的問答節目更具娛樂性。參賽者亦因此通常都不是知識滿分的精英,而是他也是你和我的普通人,笑料就自然更多了。

像今年一月播出的一集中,大學生Sarah就在網絡上引起嘩然,她的答案被批評為「史上最差答案」,而與她一起參賽的好友的表情,亦是吸睛之處。她的問題是「列出一個以兩個輔音(consonant)結尾的國家」,極為緊張的她介紹自己,提到自己A-Level有修讀地理後,她閉上眼惶恐地答「Paris?!」。當她望到站在身旁的好友翻白眼的反應後,她也心知不妙,即時作哭「我乜都唔知,我乜都諗唔到,一片空白。」結果網上大家爭相指她如何無知,而報章則在她好友的反應上落篇輯,成為一時佳話——大概她也只是太緊張才答出這離譜答案吧。

時代變,不只電視的生態轉,就連收看電視的文化與習慣亦與傳統模式很不一樣。電視以外在網絡引申的創作與短片,已成為電視節目的價值的一部份,是電視節目的第二生命。

原文刊於明報2017年4月27月沙發薯


挪威角度反思台灣捷運斬人案

台灣捷運的持刀殺人事件,鄭捷瘋狂斬殺車廂內的乘客,乘客驚慌跳跑,疑犯當場被捕,身分即時被公開。事件震驚社會,疑犯鄭捷的事迹被傳閱分析,各種不同的討論展開﹕「宅男」、「他玩的暴力遊戲使他暴力」,又或是「他一定是黐線的」,不盡不實的報道與武斷的評論此起彼落。整個事故與流程似曾相識,與2011年挪威的恐怖襲擊確實有不少相似之處。不過,最大的分別應是在挪威社會的主流聲音上絕少聽到「殺人填命」的死刑論述。

挪威的Anders Breivik殺害77人,使319人受傷。然而,死刑卻不是挪威的主流想法。事件發生後,挪威第三大報章·Dagbladet做讀者調查,結果顯示國民對死刑的支持沒有因恐怖襲擊而上升,當中68%受訪者反對死刑,支持及沒有意見者各佔16%。同時,在facebook上要求對Anders Breivik執行死刑的頁面雖然存在,但直至今時今日,專頁只有1124人讚好,與已有5.2萬人讚好的台灣「無限期支持鄭捷死刑」專頁有明顯的差距。

坦白說,當年身在挪威的我,亦多少對挪威人的心態感到困惑。那時候,我的立場是「我不支持死刑,但他殺害這麼多人實是死有餘辜」不過,在挪威,我從沒得到任何知音,所有與我討論的挪威人都有類似的意見︰「要他死,還不是對他更慷慨?他應得到應有的裁決,他需要明白他所犯的罪的嚴重性,對他的罪行感到罪疚,悔過,甚至改過,才是他需要的懲罰。自由,比生命更寶貴。以他的罪行來說,他應不會再有機會重獲自由,那才是最大的懲罰。」在挪威的價值來說,活於悔疚,是最大的折磨;失去自由,原來才是最大的懲罰。

兩地法律的差異,死刑在亞洲最普遍

兩地最大的分別是台灣還有死刑法,而挪威則早在1979年取消死刑法。除了二戰的處決外,挪威最後的執法已是在1876年。沒有死刑,對這宗死恐怖襲撃,挪威最終用了兩個月時間,四十三天的聆審來達成最後裁決,犯人Breivik被判最長的刑期廿一年,並可無限期延長。就當地法律來說,這裁決已是最嚴厲的處決,挪威人亦普遍滿意裁決結果。

台灣的情況則不同,台灣仍有死刑,這次慘劇便再激發台灣對死刑的爭論。台灣的死刑法一直受到巨大爭議,死刑是否合憲是以往爭議的重點,近年的討論則關乎死刑是否有效阻止犯人犯案及道德人道上的問題。雖然現行台灣法律其實已沒有「絕對死刑」、「唯一死刑」,即是沒有任何罪行是必需要以死刑來處決,然而,面對像鄭捷的兇徒,部份台灣人似乎便認定死刑是對鄭捷最適當合理的處決,在網絡上紛紛表達死刑的必要性。

死刑的執行在台灣一直在退減。民進黨自2000年執政(陳水扁當總統),不支持死刑,結果2000到2008年,死刑人數逐年減少,由1999年的24人,到2000年便減至17人,到2002年開始減到個位數字,2006到2010年間更沒有執行任何死刑。死刑法的爭議的轉捩點是2010年國民黨吳育昇在立法院總質詢裏,質疑行政院4 年從未執行死刑,要求行政院長吳敦義表態;最後前任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表態主張廢除死刑,拒絕執行死刑,結果她自行請辭。自2011年以來,台灣每年有個位數字的死刑處決。

究竟死刑法在廿一世紀是否仍應存在?不加入任何文化、情理或法政上的討論,單看數據,原來二戰後亞太區是死刑最普遍,處決最多人的地方。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自2012年,全球僅有21個國家仍然執行死刑,除了美國、日本及台灣外,其餘十八個國家均是發展中國家。其中中國是每年執行最多死刑的地方,不計除不公佈的數字(中國沒有公開官方的死刑數字),處決人數是平均每年數千人。以2012年來說,中國處決多於四千多人,比第二名的伊朗314以上多達十倍以上,亦比全世界死刑的總和多達九倍。

把悲劇歸咎於精神病是掩耳盜鈴

每當社會上有一些我們無法理解的罪案,華人社會上最快最直接的反應都會認定犯人一定是「黐線」或「變態」,然後各小報一定會將某群祖的人列入為「高危份子」,藉此引起轝論。首先,精神病亦有其成因的,就算犯人是魔鬼,這個魔鬼亦是在某個特定條件與及環境下才能誕生的。以「黐線」來解釋其罪行,不過是將事物過度簡單化,並沒有阻礙同類事件發生的作用。就以挪威犯人 Breivik的聆審作例,用了最多時間討論的其實就是他究竟是「淸醒」還是「不淸醒insane」。因為若然他是被精神科醫生判斷為「不淸醒」,那他的審決便要根據精神障礙辨護,他最終可能不服用服刑,只會送往精神隔離中心進行康服。

這結果是Breivik與及挪威民眾都不願發生的,因為這便會把他的極右政治理念與及犯案動機的重要性減低,將重心放在他的精神狀態身上,這做法有如掩耳盜鈴,沒有從悲劇認淸究竟是在哪裏出錯。鄭捷的情況亦一樣,將所有罪行歸咎於他的精神狀況,那地球確實會變得很危險的,因為任何人都有機會是「變態」,是「黐線」,會作出同類型事件吧?有什麼意思呢。

兩地慘劇共通點︰犯人均希望被判死刑

鄭捷與Breivik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二人自己都希望被判死刑。如果報章報導確實,鄭捷犯案是因為厭世,希望藉死刑而結束生命;極右恐回教的Breivik亦希望可被處決,更幻想在往聆審時會遭暗殺,那他便可以為其極右組織「殉教」,激發更多人認同。如果給他們死刑,那不就代表我們認同他們以「殺人」作解決方法的邏輯及價值觀嗎?那不就代表我們正正是給他們所想要得到的嗎?

殺人是否需要賠命,確是沒有方法可辨明的。或者,悲劇的受害人才是真正有資格表態的人,他們的創傷才是悲劇真正的後遺。奪去犯人的生命,或可給受害者家屬一種最直接的心靈「慰藉」,然而,死者已逝,這是不變的事實。對親屬的創傷,就算是一個公正的裁決,亦可能永遠沒法彌補失去至親的傷害。畢竟,我們不是活在Quentin Tarantino如《黑殺令》等的復仇電影世界裏頭,人生亦不是僅有一兩小時的電影長度,最後,報復的滋味再痛快亦無法彌補失去至親的事實。如何幫助受害者親屬走過難關,更容易承受這幾乎不能承受的痛礎;如何可以妨止同類悲劇發生,才是對社會真正重要的關鍵。法律與理性,才能照亮我們應走的路吧。

原文刊於明報2014年5月24日星期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