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下呀呀下,倫敦

倫敦從來都是我又愛又恨的城市。愛在其文化的豐富及複雜,它的文化建基於文化間的衝突及不協調,倫敦人的愛辯不妥協性格又是使這些衝突能成立的地方。這些都是使英國或是倫敦的文化層面可以那麼有趣罷。恨在於其過份繁忙缺乏應有的人情味吧。我三年沒來倫敦,這次第三度短暫停留讓我的腦海真的變了海洋一樣在蕩漾,很複雜,那裏流這裡衝向哪裏走。

上一次來倫敦是跟爸媽及大家姐來。短短不足四年發覺倫敦已改變不少,尤其是Piccadilly Circus,大型HMV 及Virgin原來已消失了。確實,人都消失了,我不禁在回憶倒帶,那些地方我們幹過什麼那個地方我們怎樣走過。人還不過是城市的一部份,人會幻滅城市難以幻滅。我們的回憶黏在城市上,不如說城市是沿著我們的生命線地在四方百面地發展成長活著的罷。

在倫敦短留根本看不到什麼,看到一大群人在Oxford Street跑呀跑,其實很有趣,就像在香港Nathen Road 旺角一段跑一樣,那種對抗街道本身角色的含義很強。看得我不禁咧起嘴笑。

回到奧斯陸心情又是不一樣,變幻原是永恒嗎,我不覺得變幻原是永恒,永恒的就只有永恒這詞語,變幻是人生,像馬路紅綠燈一樣,你久不久便要碰上一個吧。我站在這個馬路口,我想到的是這個世界原本就是用來作破壞的,建立,deconstruct,或是collapse,或是重組,這些都是這世界,或者是我自己不斷經歷過程。

有些東西是沿著路軌走的,不過不知為什麼這個站要提早到達。我不知道提早發出訊號的意義何在,我邊廂就只有感到悲傷。就像是海,大海是變幻的始源,我討厭水,這是Erlend Loe教我的。我討厭水。保持,保持的就只有俗套路軌上的過程罷了。我討厭水。這個世界的磁場總讓水在翻在倒,可以讓它安靜一點嗎?我不明白。剛剛手上的水才平靜過來,為何又要那麼快迫我倒瀉?可知道我的手是這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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