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寫好戲量

呢年頭公共空間取代左「集體回憶」成為被濫用的詞語,「街頭藝術」亦隨之亦被大幅運用,當時銅鑼灣時代廣場一獲,好戲量曾挪用「time freeze」當自己發明的活動,義正詞嚴好戲量好戲量在將自己名字好好宣傳多於爭取公共空間,亦是「Time freeze」活動中將策劃者角色投射到無限大的先例。這件事使我對好戲量沒多好感,但有趣的是綜合各方好友的表態後,原來沒有一個對好戲量有好感。

行人專用區有雜技有唱歌連商業機構sell寬頻電訊的都不及好戲量黑人憎,諷刺地好戲量是唯一一個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被矛頭指向的團體個個只針對好戲量,點解?

「霸正路中心」與及「積極想公眾參與」似乎是黑人憎的主要論點,無他的,藝術尤其是街頭藝術本應不是那麼pushing的,嘩眾取寵是可以,但明顯over了。正所謂有麝自然香,你霸得旺角行人專用區,香港人流最多的地區,若能好好運用,其實絕對比得上幾千萬靚位的海底隧道對出廣告位,亦比得起像容祖兒日以繼夜廣告攻勢的洗腦宣傳方法,但是那種驚死你睇唔到驚死你聽唔到的表演方法,再加上在一直迫到冇朋友的旺角行人專用區正中位置表演,其實同高速公路上放個路障要你兜個迴旋處睇馬戲團表演一樣不合理。想起倫敦的Covent garden的表演風氣,好睇的自然有成街人企定定望住你睇啦,吸引觀眾是靠表演本身而不是只懂搞噱頭吧。

正值立法會選舉搞到滿城風雨,亦令行人專用區性命不保,我本應亦要保持中立說不將好戲量踢走的一番話,踢得好戲量亦代表破壞了公共空間的藝術權利。不過,他們有權表演市民亦有權反對,亦不要因為某人反對好戲量便說香港人保守接受不了藝術扼殺藝術來無限上槓,言論自由嘛,鍾意講乜未講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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